由于取消课程而导致退学或退款:
如有下列情况发生,学校将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学生
i. 课程无法按原本日期开课
ii. 早于开课日期前终止课程
iii.无法在原课程结束日完成
iv.在课程结束日前终止课程
v. 按照合同相关要求,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未达到课程入学要求或未被录取。
vi.学生准证申请被移民准证中心拒签
学生应以书面形式被告知其它学习安排(如有),如学生在7个工作日内因如上原因提交书面申请,决定退学,可申请学费全费及学杂费退款
其它原因退学或退款 :
如果学生提出申请退学原因不在合同条例2.1之内,学校将在收到学生书面申请的日期7个工作日内,根据合同退款条例按照相应比例处理退学及退费。
在冷却期内申请退费:
按照私立教育机构与学生双方所签订合同之日起,学生将有7个工作日的冷却期
按照该合同,学生如果在7个工作日冷却期内提交了书面退学申请,无论课程是否开始,学生都可按照合同条款最高比例申请退款。
退费表格
占 [依第 B 和 C 条已缴费用总额] 的百分比 (%) | 若已收到学生书面退学通知: |
[80%] |
早于开课日期之前 [30] 日 |
[0%] |
在开课日期之前,但不早于开课日期之前 [30] 日 |
[0%] |
在开课日期之后,但不晚于开课日期之后 [●] 日 |
[0%] |
晚于开课日期之后 [●] 日 |
不予退还<部分 :
如下费用恕不退还 :
a)报名费
b)外部考试费用(如适用)
c)智亚学院承担的银行手续费
d)行政管理及服务相关费用(比如学费滞纳金,重新打印成绩报告等
e)已产生的学杂费(请参看学生合同)
国际学生准证续签被拒签
由于学生准证续签被新加坡移民准证中心拒签而导致退学,已付课程费用及相关学杂费将不予退换。
如符合退款情况,学校将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并为学生处理退款
关于课程终止
学生如因违反学校制度被终止课程,所有已支付的学费及杂费将不可退还。
其它
除如上所述所要求退款之外,(比如额外支付学费),学校将在7个工作日内通知并处理该退款申请。
退费流程
1. 学生处(SS)确认收到学生的退费申请.
备注: 由于没有开课和学生证被拒而引起的退费申请,将于收到退学确认信的7天之内办理。
2. 学生处将学生申请表转至 学籍办 (RO)以供审查。RO对退费申请进行评估并给出建议供管理层审批。
3. 对于退款申请疑惑批准,学院管理部门(CA)将在SMS中进行退费办理并转至区域总裁处。
4. SS通知学生领取退款。
5. CA将打印退款单以供学生确认.
6. 对于因其他原因或学生准证拒签而引起的退费申请,SS将在通知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学生申请结果。 退款将在收到退费申请后的7天内处理和支付。
7.如果适用,CA将在退款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通知FPS提供商并更新记录(如需要)。
注意:所有退款申请必需在收到退款申请后7天内处理并支付。